行政处罚决定书
(榕)文综罚字〔2024〕9号
当事人:福清市港头金合网络信息咨询服务部(翁**)
证照名称及编号: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:92350181MA32RNEA5D
负责人:翁**
住所: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港头镇东翁村后庄95号
2024年3月25日,欧博官网执法人员接到《投诉举报函》,权利人在举报投诉中称,你单位主办的“如来写作网”存在侵犯著作权且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。如来写作网(rulaixiezuo.com)是福清市港头金合网络信息咨询服务部注册备案的,福清市港头金合网络信息咨询服务部系个体工商户,经营者翁**,该网站登载有署名文章《传承抗战文化 坚定文化自信》,该文章需用户支付会员费方可浏览。你单位登载该文章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,欧博并用于营利。如来写作网采用会员制形式收费,案涉侵权文章浏览量无法确认,也无法将其通过侵权文章的获利金额进行确定,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,违法所得无法计算。本案2024年4月7日立案调查,2024年4月12日调查终结。2024年4月22日,本机关向你单位发出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,欧博娱乐告知事实和理由、拟处罚决定,以及申请陈述申辩的权利。截止2024年4月30日,你单位未作出陈述申辩。
经调查取证,查明下列事实:
你单位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,损害公共利益,事实清楚,欧博allbet证据确凿。
共有以下证据予以证明:
1.《投诉举报函》1份1页;
2.《远程勘验笔录》1份1页,《远程勘验截图》1份18页,《远程勘验光盘》1张,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复印件2份2页;
3.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1份1页,福清市港头金合网络信息咨询服务部经营者翁金水身份证复印件1份1页;
4.《现场检查笔录》1份1页,《调查询问笔录》1份2页,《调查询问通知书》1份1页,《电子送达地址确认书》1份1页。
上述证据相互印证,形成完整的证据链,足以证实你单位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作品,并通过会员制形式进行收费,损害公共利益,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。
本机关认为,你单位的行为属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侵权行为,且同时损害公共利益,但你单位的违法所得难以认定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,并结合《福州市新闻出版(版权、电影)行政处罚裁量标准》编号FZ01XW-CF-0169“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,经营侵权制品不足10册(张或份)的”处罚标准。
现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:
警告,并处一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你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,通过福建省非税收入缴款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。逾期不缴纳罚款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(一)项的规定,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(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),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,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(你单位可以通过司法部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“掌上复议”微信小程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),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,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。
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,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,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,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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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市版权局
2024年4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