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理律师:接通知,“江秋莲诉刘鑫案”原定的开庭宣判取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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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05-08 10:44

  江秋莲

  12月30日晚,澎湃新闻从江歌母亲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处获悉,他接到法院电话通知称,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原定的31日开庭宣判取消,“理由是审判长身体不适。”

  黄乐平告诉澎湃新闻,他在30日20时许接到了青岛城阳区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,对方暂未告知该案开庭宣判的时间改为何时。

  12月27日,青岛市城阳区法院曾发开庭传票传唤江秋莲,称该案定于12月31日上午开庭宣判。

  此前法院曾传唤江秋莲称31日开庭宣判。

 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,2016年11月3日凌晨,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,江歌被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,年仅24岁。有质疑者称,江歌的死与刘鑫有关。凶案发生时,刘鑫在住所内,未对江歌施以援手。

  当地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下午3点,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,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。

  2018年10月15日,江秋莲通过微博表示启动对刘鑫的法律诉讼。

  2020年3月29日,青岛城阳区法院发布公告称,该院受理原告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。

  2020年6月5日9时许,该案召开第一次庭前会议,刘鑫方面无一人出席。

  2020年11月20日,该案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。江秋莲方共举证10组51项证据,提出索赔金额为203万余元。

  2021年4月15日,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,未当庭宣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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